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普专招生章程(2020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106,江苏普专代码:1431,江苏3+2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代码:1496,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我校坐落在国家级医药高新区--泰州中国医药城,是江苏省第一所冠名“职业技术学院”公办高校,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是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文明校园,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占地面积72.11公顷,设施先进、环境优美,是全国一流的现代化高职校园。
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安徽、山西、四川、河南、贵州、甘肃、广东、广西、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江苏省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不合格科目不得超过三门。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必须满足:a:男生身高173-185cm,女生身高162-175cm;b:双眼裸眼矫正视力C字表0.7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等;c:无明显“O”型腿或“X”型腿;d: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病、皮肤病及慢性病史。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普通高考。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分类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方式。对江苏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级差为5分,以C级为基础,每门选测科目提高一个等级加5分计入投档分,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对江苏艺术类考生,分别按美术类和音乐类投档录取,美术类采用省专业加试统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加试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类招收省音乐加试统考合格的考生,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声乐或器乐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对江苏省外进档的文理类考生以高考成绩为录取依据,艺术类考生使用所在省份的艺术省统考成绩为依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全部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第二十一条 同分录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理科生均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必测科目等级成绩,如再相同,则文理科生再比较两门选测等级成绩,如再相同,则参照考生电子档案中学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专业加试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若再相同,则按照文理科同分录取原则比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医学类专业6200元,
文科类专业4700元,
理科类专业5300元,
工科类专业53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苏价费【2002】369号)为每学年人民币1500元/生,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国家励志、学院、“锦宸”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奖助学方式一览表。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邮政编码:225300
招生咨询电话:0523-86055000、86055001、86055002
招生传真:0523-86055003
电子信箱:zsbtzy@163.com、zsb@tzp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23- 86664025
招生监督邮箱:tzyjwb@163.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tzpc.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
2022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及最低位次
想要报考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和家长一定想知道2022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作为高考志愿填报参考,为了方便想要报考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和家长,小编整理出2022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各省录最低取分数线及最低位次做为报考参考之用:
2022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及位次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广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为:286分、理科最低位次为:185359; 文科最低录取分数为:335分、文科最低位次为:105602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内蒙古理科最低录取分数为:160分、理科最低位次为:75559; 文科最低录取分数为:237分、文科最低位次为:2790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为:303分、理科最低位次为:261838; 文科最低录取分数为:320分、文科最低位次为:178000
省份 | 录取批次 | 科目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广西 | 专科批 | 理科 | 286 | 185359 |
内蒙古 | 专科批 | 文科 | 237 | 27905 |
广西 | 专科批 | 文科 | 335 | 105602 |
四川 | 专科批 | 文科 | 320 | 178000 |
内蒙古 | 专科批 | 理科 | 160 | 75559 |
四川 | 专科批 | 理科 | 303 | 261838 |
高考多少分能上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高考多少分能上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因为每个省份高考试卷不同,因此高考难度也不同,所以每个省的录取分数也不同,需要考生和家长根据各个省的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分线为参考进行报考,因此想要知道高考多少分能上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可以根据上面的各个省份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参考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