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考生报名与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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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有关安排,本市考生已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规定,完成了报名工作。若遇有特殊情况,各区教育局须填妥《区教育局特殊情况考生申请表》,报市教委审批。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信息及有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考试招生管理规定,服从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管理。
(二)考试类别与科目
1.本科
2023年报考本科院校的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和听说测试,下同)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其中一次考试已安排在1月进行),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科目,每门满分均为70分。
2.高职(专科)
2023年仅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只需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不分文理,总分为450分。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其中一次考试已安排在1月进行),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3.考试时间安排
2023年6月7-9日举行全国统考,各科目考试时间为:
语文 6月7日9:00-11:30
数学 6月7日15:00-17:00
外语笔试(含听力) 6月8日15:00-17:00
外语听说测试 6月9日8: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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